宝应县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意见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加强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工作意见》,从部门责任、管理机制、管理队伍、规范运行、管网建设、资金保障、资料台帐、督查考核等八个方面,对镇级污水处理厂今后的运行管理作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政策保障。
我县现已建成1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20000吨/天,已基本实现正常运行。针对我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全面进入运行阶段,管理尚无统一规范要求的现状,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水务局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工作意见》并多方征求意见,形成广泛共识,经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作为今后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意见》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强化对我县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提高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全县水环境,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提升宝应国家生态县的建设水平。(宝应县环保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