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作坊老板用工业火碱加工牛筋被被判刑半年
安徽一作坊老板用工业火碱加工牛筋被被判刑半年。
明知工业用火碱有毒、有害,还用其加工牛筋出售,安徽老板因此被判刑半年。昨日,武汉市质监局通报称,这是武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实刑的第一案。
去年5月17日,武汉质监部门在武昌青菱乡西湾村一出租屋内,发现某黑作坊使用氢氧化钠(工业火碱)、过氧化氢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品,加工牛筋销往白沙洲大市场。执法人员现场收缴干牛筋1200公斤、牛筋制品约300公斤、氢氧化钠200公斤、过氧化氢100公斤等。
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f该老板在明知工业火碱等有毒、有害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其生产加工牛筋并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本新闻来自荆楚网)
工业上氢氧化钠通常称为烧碱,或叫火碱、苛性钠。这是因为较浓的氢氧化钠溶液溅到皮肤上,会腐蚀表皮,造成烧伤。它对蛋白质有溶解作用,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由于其对蛋白质有溶解作用,与酸烧伤相比,碱烧伤更不容易愈合)。用0.02%溶液滴入兔眼,可引起角膜上皮损伤。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溅到皮肤上,尤其是溅到粘膜,可产生软痂,并能渗入深层组织,灼伤后留有瘢痕;溅入眼内,不仅损伤角膜,而且可使眼睛深部组织损伤,严重者可致失明;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绞痛、粘膜糜烂、呕吐血性胃内容物、血性腹泻,有时发生声哑、吞咽困难、休克、消化道穿孔,后期可发生胃肠道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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